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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共享数据法治 赋能深圳智慧治理


来源:深圳特区报 浏览量:5077

■ 张钦昱 张拓方

提要

数字时代的钟声敲响,数字科技成为世界各国追逐的发展高地,数据已经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并驾齐驱。2020年1228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暂行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部数据领域的综合性专门立法。

深圳以科技兴市的目标推动数字产业的纵深化发展,互联网创新企业在这里拔地而起。长风破浪新征程,深圳以智慧城市的战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2020年10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引领深圳开创新局面。站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十字路口,深圳已然作出了坚定的选择:拼搏不息,培育未来产业;大胆创新,建设智慧城市;弘扬法治,优化数字治理。

一 立法先行,夯实数据法治根基

数字时代的钟声敲响,数字科技成为世界各国追逐的发展高地,数据已经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并驾齐驱。2020年1228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暂行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部数据领域的综合性专门立法。

(一)明晰数据权属,培育数据市场

数据立法的先行先试为数据主体提供了清晰的数据权属,权威明确的法律规范为数据管理增添了制度亮点。深圳开创性探索了数据权及权利体系,契合了数据活动立法的迫切需要,为数据治理夯实了法理基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发数据利用潜力,实现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数据主体权利。在国内外立法实践的基础上,深圳首次提出数据权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民法中物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新型权利,从个人、市场和国家三个维度规定了数据权属。《数据条例》特别规定公共数据属于新型国有资产,这是深圳数据法治的一大创新,丰富了数据权属体系,缩减数据鸿沟,推进了数据供给的市场化进程。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数据资源价值。数据价格评估是全球范围内的新兴课题,建立以人为本、产权明晰的市场交易制度是深圳《数据条例》的旨意。深圳《数据条例》统筹管理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市场主体数据活动,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提供了制度支撑。用优质的法律制度打造深圳最优营商环境,以高效的数据市场提升深圳竞争水平。

(二)规范数据管理,规避数据风险

优质的数据管理为深圳数据实践保驾护航,安全的数据保障为深圳数据运营增色添彩。深圳《数据条例》为规范数据共享,突破信息瓶颈提供了规则支撑;为强化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共享提供了实操指引。

规范数据管理,确保数据质量。大数据之“大”,不在于数据的数量,而在于数据的质量。深圳《数据条例》构建了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准则,协调了公共数据管理组织架构,要求建立公共数据标准体系与评价考核机制,让数据管理有章可循。《数据条例》以规范的公共数据开发和利用以及数据质量管理推进深圳数字治理,确保信息集成共享。

保障数据安全,推动数据共享。数据安全是数据共享的核心问题,深圳《数据条例》以规范的数据管理构建了数据安全的底座。《数据条例》规定的安全技术防护、重要系统和核心数据的容灾备份制度、重要内容安全审计制度都为数据安全保护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引,以覆盖“数据收集——数据共享——数据销毁”全生命流程的规则体系为数据共享打牢根基。

二 统筹规划,挖掘数据共享价值

数字经济浪潮滚滚而来,深圳站上时代发展潮头。数据要素市场发育迟缓,数据共享的巨大鸿沟,是深圳大数据产业的“拦路虎”。融通整合数据,创新市场机制,为企业、民众创造制度红利。开放公共数据,提供增值服务,实现政府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正向循环。

(一)融通数据要素,坚持市场导向

数据治理新规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制度土壤,数据互联互通是发掘数据价值的重要前提。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正在成为影响经济增长的新变量,深圳数据立法的先行先试,促进了发挥数据作为基础战略资源与基本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

畅通数据源泉,鼓励多元优质的数据供给。作为我国数据产业的“先行者”,深圳在数字资源层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数据供给主体既包括国内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者腾讯公司,又包括大疆科技、华为等前沿科技巨头。在数据企业不断增长的态势下,深圳不仅应当确保数据资源的多元供给,也要通过市场竞争提升数据消费者剩余福利。

优化数据定价,构建安全共享的数据生态。抓住人工智能时代机遇,深化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构建安全共享的数据生态成为深圳打造产业高地的必经之路。数据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原料,整合碎片化数据是深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一大难题。为了鼓励数据所有者贡献收集难度较大的敏感且具有价值的数据,深圳需要不断优化数据定价机制,建设数据交易市场,允许数据所有者和消费者有效和安全地进行数据交易。

(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数字政府

优化数字化治理顶层设计是优化深圳城市治理体系的制度抓手,打造优质的智慧服务是提升人民幸福感和生活福祉的政务追求。数据应用创新助力数字政府精细化治理,智慧城市探索打造城市治理深圳样板。

打破数据壁垒,创造融合统一的数据运营。传统的数据治理以“管理”为重心,各部门仅负责本部门业务的数字化建设,这不仅耗费了大量建设资金,也拖慢了数据融合效率。为了使“城市大脑”更加智能,打破部门间的“数据烟囱”是深圳建设智慧城市的呼唤。统筹各部门的数据使用需求,统一采集、购买数据,避免数据平台的重复建设。加强各部门间的数据规划,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高效协同的数据运营。

开发分析工具,实现科学决策的数据支撑。传统的公共决策很大程度上依赖专家经验,对数据分析辅助工具运用较少,带来了决策偏差和失误的风险。从城市管理运行,到百姓生产生活,深圳逐渐在形成一个大数据赋能的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政府数据推演能力,整合教育、医疗、交通、公安等领域的数据资源,为行政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为深圳城市建设和公共政策的实施奠定科学的战略根基。

三 锐意进取,优化数据保护机制

数据共享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灵魂,法治保障是数据风险控制的基石。数据新技术正在重塑公众的社会管理和政治参与,改革公共行政。政府和企业作为重要的数据收集者和分析者,掌握着社会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引发了民众对个人数据安全的隐忧。深圳作为数据法治的创新标杆城市,构建强大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刻不容缓。

(一)着眼个人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安全利用

个人隐私权保护与公共数据开放看似矛盾冲突,实则对立统一,科学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扮演着二者的“磨合剂”。个人数据安全机制既要满足现实需要,推动多元化数据利益的保障;又要匹配市场需求,建立合作共享的网络空间共同体。

数据分级分类,实现敏感信息脱敏化处理。数据开放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提供支持,但数据隐私泄露之虞制约着数据获取的准确性。深圳建设智慧之城,离不开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快速识别敏感信息,设立专门机构,配备数据隐私评估等专职人员,协助政府部门创建数据清单是深圳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的可行之道。保障个人数据的安全使用,防止个人敏感信息泄露,构建动态数据脱敏系统是深圳数据安全保障的突破口,以敏感数据的“透明使用”切实保障数据应用惠及民生。

适度审慎保护,发挥政府监管辅助性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建设深圳数据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最优隐私保护中的作用,利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厘清数据保护与定价,鼓励数据利用者在享受数据红利的同时积极履行数据保护义务。深圳作为数据法治的龙头,应当积极探索隐私保护政策,根据数据市场的建设程度,及时评估隐私保护政策的有效性,确保适度审慎监管,避免扭曲市场竞争与阻碍创新。

(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实现数据国际合作

深化创新合作,建设科技高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数据合作正在成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在创新能力、技术转化和创业孵化等方面的功能效应。在创新要素全球流动的时代风口,深圳立足粤港澳,共建大湾区合作发展平台;面向全世界,强化跨境数据深度协同合作。

打破信息孤岛,搭建跨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开展跨区域数据交易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使命。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制度衔接,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多元化科技信息深度合作平台,打造整合各领域信息的共建共享数据库,依托协同创新平台组织跨区域创新创业供需资源对接,协同建设、共同监督,促进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高效整合,打造粤港澳创新共同体。

对接全球资源,深化跨国界信息交流衔接。携手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推动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深圳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智慧城市合作样板。通过大规模开展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联合相关国家开展高科技基础和应用研究,深圳正努力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大力推进电子支付和跨境数据互通,打造智慧城市数据合作模范,深圳正在以全新的姿态向世界展示数字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

奋进迈步新征程,深圳以科学的数据立法突围,掌握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抢占全球数据要素高地。以人为本的数据法治,赋予深圳无限创新创造活力;开放共享的智慧治理,打造深圳城市治理全球样板。“改革永不停顿、开放永不止步”,深圳向世界发出庄严宣告,以与时俱进的理念大胆创新,以一往无前的姿态奋力前行。深圳必将牢记嘱托,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发挥法治领域的先行示范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张钦昱: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拓方: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