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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数据产业培育“十五条”——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释放数据价值


来源: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5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近日,省政务和数据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广东省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大数据资源供给力度、创新数据应用场景、繁荣数据流通市场生态、夯实数据基础设施与安全底座、加强配套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十五条培育措施,持续释放数据价值,推动广东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方面精准发力 繁荣数据产业生态

在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修订《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体系,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旨在落实国家关于数据产权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广东实际,通过地方立法和规章修订,明晰数据权属,规范授权运营,从源头上破解数据“确权难”问题。

为提升数据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若干措施》明确将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同时,开展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和个人数据依法合规供给。通过“账本化”管理提升公共数据共享效率,积极引领撬动社会数据资源,形成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供给的新格局。

围绕创新数据应用场景,《若干措施》提出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应用,挖掘培育数据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将广东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打造成为“湾区数超”,创建政务智能联合创新工场,打造“珠江数湾”沙龙,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常态化开展高质量数据集优秀案例遴选推广,发挥高质量数据集“驱动”行业人工智能发展作用。通过标杆引领和沙龙研讨等形式,激发各方活力,促进数据要素在实体经济各领域的价值加快释放,赋能制造业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为繁荣数据流通市场生态,《若干措施》推出了四项市场培育举措。核心是开展“十百千”数据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打造十家“领航级”、百家“成长级”、千家“种子级”数据企业。同时,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提升服务能级,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数据流通交易模式,积极培育“数据商”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数据产业发展格局。

在基础设施与安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与创新发展,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区域功能节点和业务节点布局,鼓励各方依托数据基础设施开展数据汇聚共享、流通交易与开发利用;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把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作为基础和前提,健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数据安全合规管理体系。

在加强配套保障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同时,加强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保障,营造有利于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创新氛围。提出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共建数据产业学院、实践基地,开展数据要素领域课程开发与实训,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培育数据产业。

锚定改革目标 着力打造数据产业强省

下一步,广东将以《若干措施》印发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激发供给活力、畅通流通渠道、深化融合应用、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基础设施,推动广东从数据资源大省向数据产业强省迈进,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