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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服务条款

第一项    开放平台使用条款

在您访问或使用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https://opendata.sz.gov.cn/,以下简称开放平台)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如使用开放平台,您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中所包含的条款、条件和开放平台即时刊登的通告,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信息和数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用户对本协议或协议的任何部分存有任何异议,应停止使用开放平台服务。

开放平台有权不经提前通知随时修改本协议。本协议一经变动,将在相关页面提示修改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放弃使用或者访问开放平台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选择在本协议修改后继续使用开放平台,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请在提交注册,提供个人信息资料之前寻求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

第二项    用户接受条款

用户在访问或使用开放平台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信息和数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三)禁止对开放平台进行技术性破坏,不得干扰或妨害开放平台提供正常的互联网服务。

(四)不得利用开放平台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利用开放平台。

(六)不得利用开放平台散布广告以及其它商业化的宣传。

(七)不得利用开放平台发布或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信息资料,不得发布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有歧视性和攻击性的信息内容。

(八)用户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当立即告知开放平台运营管理方。

(九)用户同意开放平台通过用户填写或提交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电话)向用户发送或推荐开放平台相关数据信息、数据接口相关信息、应用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

(十)用户对于开放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开放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三项    开放平台服务内容

开放平台主要提供数据下载、数据接口服务。开放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源为结构化类型,有xml、rdf、json、csv、xlsx等5种格式供下载。

第四项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现阶段,用户有权免费获取开放平台所提供的数据资源,享有数据资源的非排他使用权。用户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在开放平台中获取的任何数据资源。

2、用户有权通过开放平台向数据提供方提出对“依申请开放数据资源”的申请,必须确保申请内容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

3、用户须在使用开放平台数据资源所产生的成果中注明数据资源来源为“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并积极配合开放平台开展的用户需求和数据资源调查。

4、用户在发布基于开放平台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的APP应用时,应确保其发布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如造成法律纠纷及事故,由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如果开放平台服务内容由于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原因进行调整,用户应立即在相关应用程序或开放平台中作相应调整。

6、用户基于开放平台数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应清楚地表明所做的任何数据分析或应用是个人或公司的行为,不得歪曲篡改从开放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资源。

7、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开放平台。

(二)“深圳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1、开放平台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图片、地图、LOGO标识,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的所有权归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2、未经开放平台所有者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开放平台的镜像(包括全部或局部镜像)。

3、在任何情况下,开放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协议的,开放平台有权在任何时候,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开放平台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目前均为免费,但我们保留收费浏览及收费下载的权利。

5、通过平台成功注册的用户,不受歧视的享有免费访问、获取、使用、利用及再利用数据资源的权利,但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在开放平台中获取的各种数据资源。

6、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或因多条数据关联后可能造成隐私泄露及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公开的数据,开放平台有权随时将其下线,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保存或使用该数据,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五项    免责声明

(一)开放平台所有数据资源均为政府部门在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所采集和提供,开放平台数据资源提供者对所提供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

(二)用户因使用开放平台所提供数据、APP应用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开放平台包含跳转到其他平台的链接,这些平台的内容和隐私策略可能与开放平台不同,开放平台不对由于这些平台内容和隐私策略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开放平台保留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调整等原因而修订、中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平台、网络服务的权利。

(五)开放平台不对任何因使用数据或任何衍生的分析和应用程序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六)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号,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泄漏,开放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任何由于黑客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开放平台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力减少用户的损失,但开放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开放平台不对由于操作或传播的延迟、通讯失败、互联网接入设备的困难,硬件或软件故障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项    隐私保护声明

开放平台注重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及个人隐私。本隐私保护声明解释了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有关情况,本隐私保护声明只适用于开放平台相关服务。

(一)搜集、分拣信息

当您浏览、阅读或下载开放平台的信息时,开放平台会自动搜集和分拣到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互联网IP、访问时间、访问次数、访问页面等。这些信息会促使我们改进开放平台的管理和服务,不会被用来确定您的身份。

(二)个人资料

当您在开放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定制服务、个性化数据获取等有关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并确认下,开放平台会通过注册表格、表单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用户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并随时更新登记资料,否则,开放平台有权取消用户登记或拒绝提供相应的服务。

未经用户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开放平台保证不会把这些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私人公司或个人,仅会根据需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使用。

(三)信息使用

用户向开放平台提供的个人信息将可能用于下列用途:

1、核实用户身份,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告知用户相关信息。

3、执行用户的指示、回应用户需求处理结果。

4、用于用户在提供信息时特别指定的目的,例如参与问卷调查、建议征集、发表评论等。

5、用于编制有关开放平台使用的流量统计数据。

6、其他促使开放平台管理或服务改进之用途。

(四)信息安全

开放平台将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如因不可抗力或计算机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等特殊原因,导致所存储的用户信息被破坏、泄密并受到损失的,开放平台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力减少用户的损失,但开放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网上调查活动

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开放平台会不定期地举办网上调查活动。当您在参与中,公布的任何信息都可能成为公开的信息。因此,我们提醒并请您慎重考虑是否有必要在这些活动中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第七项    条款说明

开放平台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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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服务条款
第一项 开放平台使用条款

在您访问或使用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https://opendata.sz.gov.cn/,以下简称开放平台)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如使用开放平台,您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中所包含的条款、条件和开放平台即时刊登的通告,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信息和数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用户对本协议或协议的任何部分存有任何异议,应停止使用开放平台服务。

开放平台有权不经提前通知随时修改本协议。本协议一经变动,将在相关页面提示修改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放弃使用或者访问开放平台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选择在本协议修改后继续使用开放平台,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请在提交注册,提供个人信息资料之前寻求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

第二项 用户接受条款

用户在访问或使用开放平台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信息和数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三)禁止对开放平台进行技术性破坏,不得干扰或妨害开放平台提供正常的互联网服务。

(四)不得利用开放平台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利用开放平台。

(六)不得利用开放平台散布广告以及其它商业化的宣传。

(七)不得利用开放平台发布或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信息资料,不得发布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有歧视性和攻击性的信息内容。

(八)用户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当立即告知开放平台运营管理方。

(九)用户同意开放平台通过用户填写或提交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电话)向用户发送或推荐开放平台相关数据信息、数据接口相关信息、应用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

(十)用户对于开放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开放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三项 开放平台服务内容

开放平台主要提供数据下载、数据接口服务。开放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源为结构化类型,有xml、rdf、json、csv、xlsx等5种格式供下载。

第四项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现阶段,用户有权免费获取开放平台所提供的数据资源,享有数据资源的非排他使用权。用户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在开放平台中获取的任何数据资源。

2、用户有权通过开放平台向数据提供方提出对“依申请开放数据资源”的申请,必须确保申请内容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

3、用户须在使用开放平台数据资源所产生的成果中注明数据资源来源为“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并积极配合开放平台开展的用户需求和数据资源调查。

4、用户在发布基于开放平台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的APP应用时,应确保其发布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如造成法律纠纷及事故,由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如果开放平台服务内容由于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原因进行调整,用户应立即在相关应用程序或开放平台中作相应调整。

6、用户基于开放平台数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应清楚地表明所做的任何数据分析或应用是个人或公司的行为,不得歪曲篡改从开放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资源。

7、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开放平台。

(二)“深圳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1、开放平台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图片、地图、LOGO标识,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的所有权归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2、未经开放平台所有者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开放平台的镜像(包括全部或局部镜像)。

3、在任何情况下,开放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协议的,开放平台有权在任何时候,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开放平台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目前均为免费,但我们保留收费浏览及收费下载的权利。

5、通过平台成功注册的用户,不受歧视的享有免费访问、获取、使用、利用及再利用数据资源的权利,但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在开放平台中获取的各种数据资源。

6、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或因多条数据关联后可能造成隐私泄露及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公开的数据,开放平台有权随时将其下线,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保存或使用该数据,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五项 免责声明

(一)开放平台所有数据资源均为政府部门在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所采集和提供,开放平台数据资源提供者对所提供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

(二)用户因使用开放平台所提供数据、APP应用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开放平台包含跳转到其他平台的链接,这些平台的内容和隐私策略可能与开放平台不同,开放平台不对由于这些平台内容和隐私策略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开放平台保留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调整等原因而修订、中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平台、网络服务的权利。

(五)开放平台不对任何因使用数据或任何衍生的分析和应用程序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六)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号,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泄漏,开放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任何由于黑客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开放平台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力减少用户的损失,但开放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开放平台不对由于操作或传播的延迟、通讯失败、互联网接入设备的困难,硬件或软件故障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项 隐私保护声明

开放平台注重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及个人隐私。本隐私保护声明解释了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有关情况,本隐私保护声明只适用于开放平台相关服务。

(一)搜集、分拣信息

当您浏览、阅读或下载开放平台的信息时,开放平台会自动搜集和分拣到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互联网IP、访问时间、访问次数、访问页面等。这些信息会促使我们改进开放平台的管理和服务,不会被用来确定您的身份。

(二)个人资料

当您在开放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定制服务、个性化数据获取等有关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并确认下,开放平台会通过注册表格、表单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用户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并随时更新登记资料,否则,开放平台有权取消用户登记或拒绝提供相应的服务。

未经用户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开放平台保证不会把这些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私人公司或个人,仅会根据需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使用。

(三)信息使用

用户向开放平台提供的个人信息将可能用于下列用途:

1、核实用户身份,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告知用户相关信息。

3、执行用户的指示、回应用户需求处理结果。

4、用于用户在提供信息时特别指定的目的,例如参与问卷调查、建议征集、发表评论等。

5、用于编制有关开放平台使用的流量统计数据。

6、其他促使开放平台管理或服务改进之用途。

(四)信息安全

开放平台将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如因不可抗力或计算机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等特殊原因,导致所存储的用户信息被破坏、泄密并受到损失的,开放平台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力减少用户的损失,但开放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网上调查活动

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开放平台会不定期地举办网上调查活动。当您在参与中,公布的任何信息都可能成为公开的信息。因此,我们提醒并请您慎重考虑是否有必要在这些活动中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第七项 条款说明

开放平台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评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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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2)
  • 钟超尔 - 14小时前
    该数据很好很丰富!!!
  • 钟超尔 - 14小时前
    该数据很好很丰富!!!
  • 钟超尔 - 14小时前
    该数据很好很丰富!!!
  • 钟超尔 - 14小时前
    该数据很好很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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